一提起“碎片时间”,许多人就把它看做是无所事事,也就是说,“碎片时间”是一种没有什么价值的时间,因此它是一种可以随便打发的时间。其实,这是对“碎片时间”的一种误解。因为在人的现实生活中,“碎片时间”也是一种实实在在的时间,同样有着肯定的价值。
就“碎片时间”的含义来说,它是指职业工作之余的时间,俗称“业余时间”,或者说“八小时之外”。“碎片时间”的实质,是指除了公共职务工作、个人及家庭生活必须支出的时间之外的,可以完全由个人自由支配的那些时间——“个人的时间”。大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对于个人,存在着一种我的时间,即主观时间。”“碎片时间”就是一种完全属于个人的自由时间。因此,“碎片时间”这样的自由时间,对每个人都具有特殊的价值。我们都会有这样的体会:在每个人的一生中,真正的“碎片时间”,是一种难得的时光。这段时光之所以难得,是因为它是不受任何人干扰、而且是完全由自己自由支配的。而对于那些勤于思考的人来说,“碎片时间”尤其可贵,这是由于它给予了人们进行任何一种不受束缚的思想探索的机会。这就是说,“碎片时间”是人的天赋创造性和才能得以发挥的自由时间。
我们在科学史中可以看到,不少的科学家正是利用“碎片时间”,在自己的“兼职”中,做出了不朽的历史贡献。这样的例子能够举出很多。哥白尼的正式职业是大主教的秘书和医生,而他在“碎片时间”中从事的“兼职”却是研究太阳系学说,正是这个研究成果,成就了“哥白尼式的革命”!爱因斯坦开始的职业是专利局的职员,而他在初期的“碎片时间”中,从事的“兼职”却是力学研究,其成果就是作为划时代贡献的“相对论”。凡尔马的本职是律师,而进行关于概率论、解析几何的研究并做出了巨大贡献,则是这位大数学家的“兼职”,如此等等。
为什么人在“碎片时间”中能够释放出如此巨大的潜能?最根本的原因,是由于个人兴趣的满足,必须有充分的自由时间,而个人兴趣是人的创造性能力尽情发挥的广阔天地。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一种被称之为“碎片时间理论”的一些思想中,得到某种印证。
近代英国哲学家霍布斯曾经提出这样一个命题:“碎片时间是哲学之母。”一般来说,哲学意味着创造性的思维,意味着无穷的思想探索,那么,为什么人在“碎片时间”中能够进行有成效的哲学研究呢?或者说,为什么人在“碎片时间”中才能进行创造性的思维活动呢?这里的关键,是我们对人生中“碎片时间”的本质,究竟是作消极的理解,还是作积极的理解。对此,马克思说过:“时间实际上是人的积极存在。它不仅是人的生命的尺度,而且是人的发展的空间。”我们自己的人生经验也说明,“碎片时间”这个“时间”和“空间”,不是一种“消极存在”,而是我们的一种“积极存在”,有了这样的积极存在,我们将能够有更充分地创造自由和广阔的发展天地。
由此可见,“碎片时间”是可以加以利用成为我们“兼职”的时间,而经过了这些时间的沉淀,从而让“兼职”产生价值,厚积薄发最终完成财务自由的目标,是实在可行的。那么你今天的碎片时间,是用来刷某音某手获得娱乐,还是用来思考创造吸取知识为将来的财务自由进行“兼职”的沉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