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李志勇
每月都在考核,却到年底做年度绩效总结时才发现各部门存在考核走形式的情况,这说明HR平时对绩效考核是“不闻不问”?现在发现问题了,却想到做点什么,有没有我们曾经说过的“放长线、钓大鱼”的味道,是故意让别人在犯错误啊。
既然问题出来了,如果继续下去,考核也就真的是名存实亡,HR还是有必要及时干预一下的,以下建议供参考:
1、部门权限是多大
绩效考核中规定部门领导对所属员工的考核权限是多大,是初考不是终考。同时,HR和公司领导在考核中的权限是什么,需要找找文件看清楚。
如果规定了部门领导是终考权,也就是对所属员工的考核有最终决定权,而没有规定HR或公司领导对绩效考核的审核权,或者只是规定了HR和公司领导的建议、协助权限。那么,对于虽然存在的轮流坐庄的考核走形式,目前恐怕也只能望洋兴叹。
如果规定部门领导是初考权,HR有审核权,公司领导才有最终批准权,那么,HR和公司领导可以就此事做些事情。但是,已经N个月过去了,以前那些考核,HR的审核和领导的批准从哪里体现出来的呢,为什么原来不说这种现象而现在来说,是不是难以自圆其说,至少难逃“失职”的嫌疑。
2、搜集证据
各部门对员工考核结果是如何在SABC四个等级上轮流坐庄的,需要每个部门进行统计,特别是针对本月某员工是S级,下月或某个月份却成为了C级,这样的员工和现象有多少人次,要进行逐一核查。
另外,这样的轮流坐庄,与员工具体考核结果或业绩符不符合,如果是符合的,就难以说是轮流坐庄,如果是不相符的,就可以说道说道。也就是需要找出员工的当月考核数据来查证。这样做,虽然工作量略大,但为了让绩效考核能够长期良性进行下去,同时也给公司管理树立应有权威,还是非常必要正本清源的。
另外,也需要抽问部门员工,看看部门领导或其他管理者在各种会议或场合有什么说词,抽问时,最好是在业余私下问询,防止员工的防范心理。
3、自我反省
不管是HR还是公司领导,在推行绩效考核前,理应对方案进行反复的预演,必要时先试点,总结经验后再全公司范围内推行,这样,可以让绩效考核出现尽量少的问题。
出现轮流坐庄的情况,说明HR和公司领导没能充分认识或估计到部门领导的种种做法,也是绩效考核不成熟管理的表现;而且,平时各月的考核,HR和公司领导也没有认真进行监督和抽查,导致到了年底才发现这样的现象。
我认为,出现考核走形式的情况,各部门领导固然有责任,没有站在公平公正和公司大局角度来进行绩效考核,是好好先生的典型做法,应该要求他们做检查;但是,HR和公司领导也是失查的,也应当承担管理责任。至于谁的责任更大或更小,或者说如何追责。
我认为,公司才刚刚推行考核,如果就借此来批评、处理某些管理人员,如果严格照章办事,处理的面应该不小,我认为这是不妥的,法不责众嘛。如果因此把大家的心思弄乱,甚至不安心工作,那也不是公司领导想要的结果。
4、请示领导
证据搜集汇总好后,HR也要反省自己的责任,并思考今后该如何更规范的进行绩效考核,提出自己的建议或方案。
然后再请示公司领导,陈述清楚事实和证据,主动承担应有的责任,讲明HR的建议和想法,建议领导可以借此召集各部门负责人开会,严厉批评大家的做法,这与一各合格管理者是有较大差距的,今后绝不再有类似情况发生,否则将严格按公司相关制度处理。
当然,如果公司领导要追究责任,甚至要求各部门对各个月份的考核重新进行,那么,HR也只能按照执行,并对各部门领导进行解释说明和说服工作。
当然,如果发现绩效考核某些管理抽度规定得不合理、不细致,还是有必要完善和修改的。
5、没有检查就没有管理
任何工作,如果组织、牵头部门或上级领导只是安排,不管过程,甚至连结果都完全放权给下级,平时不管不问的。这样对待工作,可以说,任何事情都难以有理想的结果,要知道,如果没有监督和检查,员工是不会主动和自然按照领导的意图去做事的,甚至许多管理者也不可能是自觉的。
因为设置了管理者,或者某项工作有一个牵头部门,那么,就应该承担起管理的责任,否则,就要问责,或者就没必要设置这样的木头管理者。
6、眼光看远些
不要只看到只是绩效考核在走形式和轮流坐庄,已经搞了N个月的事,必然在其他一些工作上也留下了某些形式主义的影子,我认为,这才是需要更加注意的,这也是事故之后的四不放过原则。
比如:开会时只会不议/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写计划/总结或工作汇报时只是泛泛而谈,不少制度执行不到位等。
也就是,如果拉开问题来看,就可以把范围搞大一些,以此为由,进行全公司各项工作的检讨,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这样,员工工作效率会得到较大提升,公司效益是直接受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