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社保知识
这几天,一个话题引爆全网↓↓↓
1980年国家实行“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的独生子女政策,2016年逐步放开二孩,如今专家又发声建议先开放三孩。
从专家的建议中来看,“之前放开‘单独’二孩和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效果均不及预期,并大幅低于反对放开生育派的预测数据。”2019年出生人口继2018年下降200万后再下降85万。
但是从大多数网友的角度看,普通人对三胎政策并不“感冒”,大家的吐槽主要反映了以下几个明显的担忧和问题:
女性就业会面临越来越严重的隐性歧视。
在国内很多上了25岁女性去面试,新公司HR都会问近五年有没有生育意向,开放三胎之后这个问题会更加突出。
生活质量下降,房子不够住。
女性照顾孩子工作时间少了,那挣钱养家的压力都堆积在男性身上,家里人这么多怎么住得下?
主要槽点在于“养不起怎么办?”
除了以上这些问题,HR则更加担忧开放三胎,企业需要负担更多的人力成本!
假如三胎政策真的施行,我们不妨来看看企业的额外负担将增加多少。
首先是我们能想到的职工怀孕期间,请假将变得更加频繁,而且产检假还是带薪的,如果员工因为保胎需要请长假,公司也需要按照病假的待遇来支付薪资。
而员工休产假,这段时间该员工的人力成本反而比较低。
因为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8条女职工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正常参保生育保险,人社局都有专项的生育津贴发放。
生育津贴金额=用人单位月人均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
只有没参保的公司才需要按女职工产假前的工资标准,支付产假工资。
但正常履行劳动合同的,一般都有参保,且每月生育保险的参保费用并不高。
以深圳为例,不管深户非深户,单位缴纳比例均为0.45%。
这意味着:即使公司按当地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上限3倍(原为9309元,7月后调整为10646元),每月顶多也就缴纳143元,最低不过9.9元。
即便员工工资高于生育津贴,企业只需补齐差价,大部分成本都能被分摊。
而员工休完产假之后,还有带薪的哺乳假,这一块的成本就完全需要企业负担了。
以上这些成本,只是最明显的费用支出,HR需要担忧的是一个员工怀孕后,带来的人才利用率降低和其休产假后的岗位空置成本。
也就是说,一名员工怀孕后,员工的时间、精力将被大大分化,工作投入度、效率、产出等,都很难保持平时一贯水准。
休产假的时候,原本属于该员工的工作将被分摊到其他同事身上,可能会增加其他人加班时长,从而使公司在加班费上的支出变多。
而且专岗人员空缺,还可能对业务造成一定影响,有的公司甚至还要另外再招一名员工,承担更多的额外成本。
此外,一些公司还会出现员工入职没多久就怀孕,休完产假就离职的情况,使得HR前期的招聘、培训工作全部化为无用功,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
更别说一个部门出现2、3个人怀孕的情况……简直是让中小企业的HR愁到头秃。
但是不得不说,如果按照我国现在的老龄化加快的节奏来看,未来鼓励生育势在必行,开放三胎一定会被提上日程。
我们HR和管理者也不用过于惶恐,毕竟随着生活压力越来越大,育儿成本也逐年上涨,普通职场人光是养育1个孩子,就已经费尽心力了。
排除员工自己生育意愿,HR在对待女性职场人,无论是求职者还是公司员工,都不能特殊对待,比如有的在招聘时就直接说不招女性,悄悄告诉大家这种做法存在较大风险。
歧视女性就业行为,涉嫌侵犯女性平等就业权。各单位如不能证明该招聘岗位是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则该单位对公民区别对待的做法存在性别歧视,侵犯了应聘女性的平等就业权。
但是考虑到公司人力成本等问题,HR还是要防微杜渐,在规划公司人才梯队建设方面多下一点功夫,不要出现一个部门的大部分员工都在同一段时间怀孕不来上班,那公司就不能正常运转了。
这里给大家分享两个小技巧:
招聘时一定要注意年龄结构
一般而言,任何单位任何部门都应当注意员工年龄结构的“老、中、青”恰当比例。
如果是新兴行业,年轻人比例可以占到60%,中年人比例要有20%,还要注意引进更为资深的技术人才20%;
如果是传统行业,则三者比例相当,各占三分之一即可。这既利于经验、技术的传承,也利于员工关系、问题的处理和融洽。
如果是刚创业不久的小微企业,员工年龄集中在生育阶段的情况,招聘的人才就主要分两类,一类是应届毕业生,另一类就是有经验35岁左右的员工。
然后HR再用几年时间将员工结构调整到合理的比例,减少因员工怀孕带来的管理尴尬局面。
招聘时适当注意性别比例
这里的适当注意当然是让我们HR在招聘之处就留意着,如果一个部门本身女性员工就很多,那么新员工尽量招男性。
但是这类的信息千万不要体现在我们的招聘JD上,也不要和候选人明确说明,只是在筛选简历的时候,要多加留意即可。
总的说来,做好人才梯队建设,把控好团队中人才性别、年龄结构,可以最有效的避免一个团队中出现多人同时段休产假的尴尬场面。